文法学院关于2017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
申报评审的具体实施方案
2017年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已经启动,为推动和保障创新项目有效开展,参照《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2017年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宣传
2017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的宣传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宣传方式如下:
1、线上宣传:由科创负责老师、团学联、班级辅导员等在易班(人文学院事务中心易班班级及各班班级)、QQ、微信等平台发布;
2、线下宣传:由各班级辅导员通过班会、任课教师在课程上进行宣传,鼓励学生参加科创活动;
二、项目申报
1. 项目分类
按内容,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一般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2. 申报受理
对于项目团队成员跨学院组成的项目,本学院只受理第一申请者(项目负责人)为本院在读本科生的项目。项目选题不受学科、专业方向的限制。
2017年具体申报与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
2017年3月10日20:00之前将电子稿发送至rwkcsj@126.com。
2017年3月13日-15日,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匿名评审。
2017年3月16日前,学院工作小组将专家意见反馈给各项目申报人;
2017年3月16日-19日,各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项目申报书;
2017年3月20日10:00之前项目申报人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稿、答辩ppt发送至rwkcsj@126.com,
2017年3月21日下午13:00,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教室待定);
受理地点: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十小区裙房)103室
联系人:于光磊老师
联系邮箱:rwkcsj@126.com(人文科创实践的缩写)
联系电话: 61900656
3. 申报资格
(1)凡人文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专业一、二、三年级学生,都可以单独或组成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团队成员可以跨年级、跨学院组成,学院提倡组团申报。
(2)申报者(或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实施项目。
(3)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①同一题目,或者不同题目但相同研究内容,且没有突破、创新的项目;②往年已经获得立项(不分级别),但未按时结题或结题评审未通过的项目;③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中包含往年立项但未结题或结题评审未通过的项目的负责人(主持人)、参与人的项目;④相同的项目负责人、参与人,作为不同项目的负责人、参与人申报的项目(即一人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⑤申报书不符合指定格式,或者过期提交申报书的。
4. 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
(1)所申报项目选题科学合理,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可行,并注重创新性实验和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突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2)每一个项目,需有指导教师,负责指导以学生为主进行的创新活动。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项目评审
1. 评审专家组
学院管理小组邀请各基层教育教学组织的有创新项目指导经验的教师,组成院级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答辩、申报书的修改、院级项目的推荐及排序、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的评审,提出评估考核意见。评审专家组成员,以高级职称教师为主,以中级职称教师为辅。
2. 评审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项目评选
申报项目的评选,包括项目申报书的预审、项目申报书的修改、申报答辩、项目的筛选及排序、确定拟推荐项目等5个环节。
(1)项目申报书的预审(送审):项目申报的受理期限结束后,学院创新活动管理小组汇总并整理申报项目书(去掉申报人或团队成员、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后,3月13日将项目申报书分别提交给项目评审专家组的成员(每位专家负责相等数量的申报书)。评审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3月15日反馈给学院创新活动管理小组。
(2)项目申报书的修改:学院创新活动管理小组将项目申报书预审(送审)中提出的修改意见于3月16日反馈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参照专家预审后的修改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稿3月20日10:00前提交给学院创新活动管理小组。
(3)项目申报答辩:由学院创新活动管理小组通知项目团队答辩,答辩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地点届时通知),学院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担任答辩评委,答辩评委分组安排根据申报情况而定,与答辩前一天由负责老师发邮件至答辩评委。
答辩须制作PPT演示稿。汇报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选题的意义)、研究目标及具体研究内容(创新训练或创新实践的方案)、研究方法(创新训练、创新实践的方式程序)、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预期效果、研究的特色或创新点(创新训练或创新实践的特点或两点)、项目经费预算清单等。
(4)申报项目的筛选及排序:学院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在答辩评审和交流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并按项目立项评审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同时,对筛选出的项目,提出专家组评审意见。项目立项评审成绩,参照《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表》进行评分。
(5)确定拟推荐项目:学院创新活动管理小组,根据评审专家组筛选的项目及排序,参照学校下达的名额确定拟推荐市级、校级、及院级项目的数量,项目经费也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4. 申报评审结果公示
(1)学院创新活动管理小组,对市级项目、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的申报项目,予以院内公示,经公示未发生异议(争议)的项目,确定为市级项目、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
(2)所有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通过学院网站、易班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含双休日、节假日)。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文法学院创新活动管理小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