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选派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赴日本三重大学
发布人:卫明凤  发布时间:2017-10-13   动态浏览次数:114

文法学院选派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赴日本三重大学

交流学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务处《关于选派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赴日本三重大学、高知大学交流学生工作通知》要求,制定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赴日本三重大学交流学生的选拔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荐小组

小组成员: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三个系主任、学生秘书、学工办负责人。

二、确定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前四个学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平均绩点3.0

2能够进行英语会话(或是日语会话),CET4达到550分或CET6426分,通过日语2级(或有日语基础)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5)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日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三重大学留学材料.rar

三、选派名额:

选派12015级本科生。

四、交流学习概况

1.学习期限:一年,20184月—20193月。

2.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

3.学籍管理:

l学生申请保留学籍一年(不在我校学期注册);

l在日学习结束后申请恢复学籍,并按我校学费标准补缴在日学习期间学费,办理注册等;

l凭日方出具的成绩证明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4.留学奖助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资助学生留学的规定,可对每位交流学生给予一定资助。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预选:

1)学生报名

1017日前中午12点之前,报名学生填写本通知所附《推荐赴日高校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mfwei@shou.edu.cn,纸质打印一份送至苏友楼301教务办,并积极准备附件“提交材料清单”电子版、纸质版(暂时不能提供的材料请附说明)。联系人:卫老师,联系电话:61900653

2.学院工作小组审定:

1017日,学院工作小组将按绩点及四六级成绩折算分值(见附件《绩点CET折算排序分计算表》)进行排序公示,确定报教务处人选。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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