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MPA中心教学管理项目用工招聘启事
发布人:王晓青  发布时间:2018-09-17   动态浏览次数:151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MPA中心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教学秘书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项目用工。

二、聘用岗位:教学秘书

三、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999号

四、用工期限:聘用之日至2019年9月,试用期为2个月,另根据工作表现可以续签。

五、招聘基本条件

1.硕士学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3.热爱教学管理及教学研究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4.有教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能够接受加班、出差等工作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

6.能接受并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章程。

六、岗位职责

1.落实MPA专业学位的招生、录取及相关的考前咨询等;

2.落实MPA的培养、学位及教师聘请、教学评估等工作;

3.安排落实MPA上课、社会实践活动、论坛及讲座;负责教务、考务等教学过程管理;

4.协助领导做好会议、学生活动的准备和宣传工作;

5.负责MPA学生成绩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6.负责MPA课时费、指导费、答辩费等的统计和核算;

7.配合研究生院做好MPA新生开学典礼和毕业生毕业典礼事务;

8.落实MPA学位评审工作;

9.负责落实MPA中心教室、物资管理工作;

10.完成MPA校友的联络与活动组织安排;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上海海洋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以及其它你认为对你的申请有帮助的材料)至邮箱:wfxyzp@shou.edu.cn,请如实填写应聘申请材料,报名期间不接受纸质简历材料。

2.用人部门组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3.报备学校人事处。

八、待遇

基本工资:5000元/月(税前);

社保费项: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缴纳;

年终奖:根据实际工作成绩发放相应的绩效考核奖;

其他: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定额度的津贴。

九、有关说明

1.参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

3.初选合格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信息。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663

邮箱:wfxyzp@sho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编: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