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行政管理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根据《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方向分流实施办法(审议稿)》、《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分流补充意见》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17行政管理专业分流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6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于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61900653,邮箱mfwei@shou.edu.cn
附件: 17行政管理专业分流结果公示.xls
Copyright©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1-61900663 传真:021-61900663 学院信箱:wfxy@sh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