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2017-2018(1)学期“好课堂”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人:陆烨  发布时间:2017-09-21   动态浏览次数:77

各系部、各教学班级:

课堂教学活动是作为“教”的活动主体的任课教师和作为“学”的活动主体的选课学生的合作活动,课堂教学效果取决于师生的合作质量。为加强学院对该项工作的管理成效,提升我院课程教学质量,推荐学院师生认可的“好课堂”,现根据学校的相关通知,院内组织开展“好课堂”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好课堂”评选活动的总体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

学院参照学校的通知,启动学院本学期“好课堂”推选活动

3

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自荐、授课班学生推荐;本周五将申报清单报教务处

414

学院组织教学督导、同行教师,针对“好课堂”申报课堂开展听课评价

15

组织“好课堂”申报课堂的授课班学生,进行学生评价。

16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评议,确定学院拟推荐的“好课堂”候选课堂,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学院将本院“好课堂”推荐课堂清单上报教务处

二、“好课堂”推选对象

本院教师本学期主讲的各门次课程(除重修课程、实习课程、毕业论文等之外),均可参加“好课堂”评选活动。

三、学院推荐“好课堂”的名额

本学期,本院推荐参加学校“好课堂”评比的课程数4门课程/门次。(门次指同一门课程按不同课序号授课的课堂数量)

四、“好课堂”候选课堂的申报条件与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

能够满足教务处《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关于启动“好课堂”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列出的“评选标准”(见表一)的课堂。

  

表一:好课堂评选标准(教务处)

指标

评价内容

学生

出勤好

基本无缺席、无迟到和早退学生,出勤率在90%以上

秩序好

基本无玩手机、打瞌睡和吃东西学生,前排座位空置率低,专注听课率在90%以上

听课好

积极与老师互动,认真听讲

教师

态度好

按时上、下课,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考勤

授课好

认真、精神状态好,与学生有互动

课堂管控好

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善于调动学生听课兴趣

(二)申报方式

本学期“好课堂”候选课堂的申报,采取教师自荐、学生推荐两种途径。

1. 教师自荐

3周,各系部组织教师自愿自荐当学期本人主讲的1门课程(含课序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好课堂”创建评选申请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给本系部。系里汇总后,于926日(第3周周二)下班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报送学院教务办公室。

受理地点:苏友楼301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61900653电子邮箱:yhliao@shou.edu.cn

2. 学生推荐

3周,各教学班(同一课程授课班)学习委员组织本班同学推荐“好课堂”候选课堂。不同专业、多个班共同授课的课程由各班学习委员依据本班推荐意见,协商确定是否推荐。

确定“好课堂”推荐课堂后,由班学习委员(多班共同授课的课堂,由各班学习委员合作)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好课堂”创建评选申请表》(附件1),于926日(第3周周二)下班前,将电子版发给院学生秘书邮箱,纸质版(由学习委员签名,多个班共同授课课堂由各班学习委员联名签字)送达学院教务办。

受理地点:苏友楼301人:卫老师

联系电话:61900653电子邮箱:mfwei@shou.edu.cn

(三)申报课堂的公示

927日上午,学院教务办负责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本院本学期 “好课堂”申报课堂清单(公示期:927-29日)。929日下班前院教务办将本院“好课堂”申报课堂清单上报教务处。

五、“好课堂”的评选方法

1. 督导、同行教师听课评价

5周周一(109日)—第14周周五(1215日),学院教务办组织学院督导、同行教师,开展听课评价活动。

1)教学督导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兼职担任。院教学督导分工负责,全覆盖地对学院全部“好课堂”申报课堂进行听课评价活动。

院教务办负责协调,确保每一门“好课堂”候选课堂,至少有3名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听课并评价。

每一次听课要填写《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同行教师用)》(附件2),签名后,统一提交给院教务办。受理人:院教学秘书。

2)同行教师评价

各系部组织教师对归属本系部的“好课堂”申报课堂,进行听课评价。

各系部确保每一门课至少安排3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同行教师(不含进校工作未满2年的教师),分别听课并做出评价。

每一次听课要填写《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同行教师用)》(附件2),签名后,统一提交给院教务办。受理人:院教学秘书。

2. 授课班学生评价

15周,院教务办安排“好课堂”申报课程的各授课班学习委员,组织本班学生填写《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好课堂”评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附件3)。评价表由本班学习委员收齐,统一交到院教务办的院学生秘书。

3. 每一门候选课堂的评分分值计算方法

“好课堂”评价采取100分值计算方式,评分由督导评价分、同行评价分、学生评价分等三种评价分值组成,分别占40%30%30%(各取平均分)。具体计算公式为:总分(100% = 督导评价的平均值(40%)同行评价的评分平均值(30% + 授课班学生评价的平均值(30%)。

4.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审议与最终推选

16周,学院教务办汇总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的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并按总分进行排序,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专题召开“好课堂”推选会议,审核本院“好课堂”申报课堂的听课评分结果,确定学院推荐的4门课堂。

审议时,院教务办提供校教务处的本学期课堂监控与检查结果,供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参考。

5. 取消“好课堂”参评资格的情况

在好课堂评选活动中的听课周期内,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取消“好课堂”评选资格:(1)出现教学过失及教学事故的课堂;(2)在校教务处的检查(包括视频监控)、市教委专家的巡查中,被查出问题的课堂;(3)在教学督导听课、院内教学检查中,被查出不达标问题的课堂。

附件.rar附件

1.上海海洋大学“好课堂”创建评选申请表

2.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同行教师用)

3.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好课堂”评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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